《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发布
2022-10-10 12:19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6338 小 中
日前,记者从中国银监会获悉,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银监会修订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向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8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设公司治理专章结合最近几年来的监管实践,从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专业委员会设立,独立董事制度,首席风险管理官和高管人员兼职等方面明确要求,从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性,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
二是将风险管理作为专章,从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审计,子公司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员工管理,风险准备金,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补充,以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安全
三是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员会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平等对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内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取消外资股比上限此外,对各类股东进行界定并设定统一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非金融企业股东管理
第四是优化商业原则和相关要求细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加各类资金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建立托管机制,提高资产的独立性,禁止债权抵销的表示,禁止通道业务,规定销售管理和审慎管理
五是补充监管措施和违法约束分级监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补充,丰富了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监督措施,增加了违法记录,专业机构违法责任,财务状况监控,自律管理等内容
《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精神的重要举措兼顾了当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形成了体系较为完备,特色较为鲜明的机构监管制度框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和差异化发展提供了空间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保值增值需求,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据介绍,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行业沟通,推动《规定》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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