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制作不审慎东亚前海证券、招商证券收监管函
2023-06-09 11:34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5649 小 中
近期,监管对券商研报业务审查趋严。
6月8日,因研报业务相关问题,东亚前海证券及其研究所负责人贺燕青分别被监管谈话、收警示函,招商证券及四名分析师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均收警示函。
其中,处罚措施相对较重的东亚前海证券方面,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东亚前海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研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对研究所员工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全面、考核留痕不充分等。
二是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研报质控合规人员配备不够,审核独立性不强,对研报质量和合规性审核把关不严。
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亚前海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分管研究业务的高管汪芳于2023年6月12日接受监管谈话。公司研究所负责人贺燕青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招商证券方面,深圳证监局称,经查,招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不完善,对个别研究报告的市场影响力评估不充分,提级审核管理不到位。
二是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
因上述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证监局特意点名四名分析师的一份研报,并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公告表示,招商证券分析师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发布的研究报告《攻守交织、静候破晓——A股2022年2月观点及配置建议》表述不严谨,对于A股市场走势分析的预测方法、分析逻辑以及所引用的前期研报观点等情况,均未在该份研报中予以充分说明。
据了解,近期,监管对券商研报业务审查趋严。据上证报报道,自5月18日以来,涉及研报的监管措施“接二连三”:各地证监局20天开出了22份“罚单”,6家证券公司、24名研究所工作人员被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有业内人士称,上述“罚单”源自监管层对去年券商研报的专项检查,接下来或仍有一批关于券商研报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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