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
2022-11-06 17:27 来源:新浪网 阅读量:5009 小 中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第000022号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9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第000022号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对后附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青岛天能重工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青岛天能重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青岛天能重工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岛天能重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青岛天能重工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青岛天能重工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3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500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6号)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700,000,0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9,600,000.00元后,所募集资金690,400,000.00元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45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日前,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356,603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860.97元,扣除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4,2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996,895,860.97元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4
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第00003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市南支行)以及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以下简称交行胶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发市南支行,交行胶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69,068.8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900001052 | 300,000,000.00 | 0.00 |
2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0940 | 390,400,000.00 | 0.00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5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3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700001053 | 0.00 | |
4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1686 | 0.00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690,400,000.00 | 0.00 |
以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742,266.78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99,689.4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600001338 | 400,000,000.00 | 0.00 |
2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1306277 | 596,895,860.97 | 0.00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996,895,860.97 | 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686,892.89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6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04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9,068.8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987.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30,027.86 | 30,000.00 | 30,000.00 | 30,027.86 | 27.86 | 2020年10月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风电场项目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风电场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97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97 | 0.97 | 2021年1月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0,000.00 | 9,040.00 | 9,040.00 | 10,000.00 | 9,040.00 | 9,040.00 | 不适用 |
总计
总计 | 70,000.00 | 69,040.00 | 69,068.83 | 70,000.00 | 69,040.00 | 69,068.83 | 28.83 |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960万元为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28.83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用于募投项目支付影响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9,689.5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689.48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689.48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偿还债务 | 偿还债务 | 100,109.59 | 99,689.59 | 99,689.48 | 100,109.59 | 99,689.59 | 99,689.48 | —0.11 | 不适用 |
总计
总计 | 100,109.59 | 99,689.59 | 99,689.48 | 100,109.59 | 99,689.59 | 99,689.48 | —0.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7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20万元为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合计23,118.65万元:
公司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118.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000870号《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全部置换完毕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合计82,689.48万元:
公司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85,614.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21)第000328号《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实际置换82,689.48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8
户销户前余额合计1,429,159.67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
1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 93.83% | 2,686.59 | 建设期 | —180.80 | 4,080.70 | 3,899.90 | 是 |
2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风电场项目 | 95.49% | 2,091.89 | 建设期 | 建设期 | 3,747.20 | 3,747.20 | 是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1: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于2020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风电场项目2021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3: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但实际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
偿还债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9
注:偿还债务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但实际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相关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